彭文忠
  □法制網記者袁定波
  24年基層工作經歷,讓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彭文忠明白一個朴實而又深刻的道理:贏得群眾的信賴、滿意才是對法官職業的最佳褒獎。法官要做到對群眾充滿真情,對當事人飽含深情,對工作洋溢熱情。
  2009年,彭文忠辦理了一起特殊執行案。年僅4歲的小依傑在一場交通意外中被撞成植物人。法院判決肇事車車主馬某賠償小依傑90萬元,然而當彭文忠與同事前去執行時發現,馬某在上海已無任何財產,人也銷聲匿跡了。
  看著躺在病床上急需治療的孩子,彭文忠心急如焚。得知有人看電視發現一名被訪者疑似馬某時,彭文忠立即聯繫電視臺,確認此人正是馬某,同時得知其現居住在安徽並擁有多輛汽車。
  彭文忠立即動身趕往安徽,在當地車輛管理所查到馬某名下的兩輛新購車輛,但找不到馬某和車輛的實際蹤影,執行再次陷入僵局。彭文忠無奈回到上海,但他沒有放棄,最終尋找到馬某居住地線索,並再次趕赴安徽守候在馬某居住的小區里。
  不知道馬某住幾號樓,彭文忠就在小區內四處尋找,終於在一個僻靜的角落髮現了馬某的車。彭文忠就地蹲守一夜,馬某終於出現,促使其支付了全部執行款。
  “審判有時候像一個逗號,執行更像一個句號,沒有退路,只能想盡一切辦法、付出一切努力走出去。”彭文忠說。  (原標題:想盡辦法為執行畫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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